有的政务微博在这一过程中

 微博负面     |      2021-11-06 17:01

  此外,乔明祥在《我国突发事件中政府信息公开之立法规制研究》中指出,我国对于突发事件中政府信息公开的义务主体规定不统一、过于繁琐,立法中形式主体(新闻发言人)制度不健全。即谁有权在突发事件中发布信息,按照什么样的程序、以什么样的方法发布。这使得各地政务微博呈现明显的差异性,其作用有赖于当地政府的治理观念。[6]

  二、政务微博“有事”应对的误区

  在微博时代,社会舆论格局已经发生了变化。微博作为一种全新的信息发布和传播方式,影响到社会诸多领域,已经成为社会舆情的重心之一。政务微博不论在政府治理创新方面,还是在舆论引导或者危机公关方面,都被寄予厚望,回顾总结政务微博“有事”应对的误区、不断创新应对思路和方法,有利于提高政务微博舆论引导能力和危机公关效果。

  本节从思想观念、定位运营、语言文风及组织制度几个方面,借助传播学、公共关系学和社会管理的相关理论,初步归纳出政务微博“有事”应对的几大典型误区。所谓误区,是指因为错误的观念和定位,政务微博无法达到预期目标。其中借鉴了方付建[7]、乐汉民[8]、郑磊、魏颖昊[9]等论文,不再在文中注明。

  (一)自说自话的思想观念

  政务微博“有事”应对的误区之一是沉默。这源自“我不说,你就不知”“不说不错”的观念。在网络化信息传播过程中,一个信息接点的沉默,意味着放弃对信息的接收、处理与发布权,新的控制者会马上替代你的位置,而你会陷于被动。在突发事件或负面信息传播时,沉默带来的后果更严重。如果政务微博放弃责任,就会出现主管道断流(沉默),其他信息点反而更庞杂,流量更大。这就是为什么要在第一时间传播的原因。在突发公共事件中,信息流泛滥,许多点试图截获、处理、再传播相关信息,成为有影响力的控制者。没有任何政务微博仅仅凭身份,就可以天然地永久获得影响力,保持其在传播中的地位。

  政务微博“有事”应对的误区之二是“我说,你就得信”的观念。在突发公共事件中,一切都在发生迅速变化,事件本身、原先被掩藏的事实、新出现的目击者、新的证据,这就要求政务微博适应新的变化,不断修正表达的观点与表达方式。固执己见的政务微博,不愿承认事件的变化,不愿承认过去说法的偏差,就会很难面对粉丝和访问者的质疑,导致互动关系僵化。一些政务微博因为不能适应变化了的语境,面对责难、嘲笑、谩骂,甚至导致情绪失控,出现雷人语言,成为笑料。

  政务微博“有事”应对的误区之三是“收买企图”。在我们的访谈中,有的微博管理者表示,协同媒体就是要看住大众媒体、有影响力的微博,这并没有错。令人不安的是,有的政务微博在这一过程中,代表部门或个别领导人的利益,企图收买媒体人员和“意见领袖”,删帖、封言,进行有选择性的传播,或者所谓统一口径。但是,这并不总是一本万利的买卖。在整个过程中,只要有一个坚守正义、操守的人,就可能揭露黑幕。何况,政务微博的作用之一是消除传播中的噪音,而不是制造噪音。在收买行为的背后,一定存在着欺骗。

  政务微博“有事”应对的误区之四是“对媒体厚此薄彼”。政务微博在某种程度上与新闻发言人一起承担着协调媒体关系的重任,传统观念要求占领舆论的制高点,即大媒体、主流媒体。但是在自媒体时代,主流与非主流转化非常快,尤其是在突发公共事件中,一些名不见经传的微博也许一夜爆红。所以,在传播信息这个意义上,全国性的媒体和地区媒体,发行量高的媒体和低发行量媒体都是平等的,拥有大量粉丝的知名微博要重视,另外的微博也要公平对待。要防止厚此薄彼,譬如:提供给不同媒体的信息材料详略不一、公开表明对某媒体的喜好、扬言要封杀某媒体,等等。

  (二)本位主义的定位运营

  政务微博“有事”应对的误区之五是“只说我想说的”,有意无意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相关信息。政务微博常见的定位偏差是本位主义,即一切为了“我”的利益,而且从业者也缺乏新闻职业素养,不了解“真实性是第一重要的”。无数的事实证明,政务微博被眼前利益和局势所蒙蔽,缺乏更长远的眼光,提供虚假信息或有意隐瞒真相,会招致更坏的结果。无处不在的公众之中必然有知情者站出来说实话,而事实“有图有真相”,总是最有说服力。政务微博在说谎的同时,抵押了政府的信誉。如2012年海南三亚海鲜档宰客事件中,三亚政府在未深入调查时,其政务微博仓促表态“三亚没有接到一个投诉、举报电话,说明三亚旅游市场秩序稳定、良好”。

  政务微博“有事”应对的误区之六是“不顾及公共利益”。任何公共事件,都有公众信心缺少的问题,在处置公共事件中,公共(公众)利益必须得到优先保障。实际上,从公共管理理论出发,政府作为公共事务治理主体,理应更关心公共利益,并以社会各成员公共价值观为基础,以协商方式达成。但是长期以来,由于政府部门被赋予强权色彩、层级繁多,以及公职人员在多种诱因下的寻租行为等,政府部门可能偏离公共利益目标。因此,在突发公共事件应对中,有的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