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微博信息编发管理制度

 微博负面     |      2021-10-10 21:45

  件发生后,协调有关政务微博进行权威的信息发布与解释工作等。简而言之,对于突发公共事件的微博治理,各级人民政府新闻办是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协调机构。

  如前所述,设于各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室)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处理政府日常应急管理工作,办理政府有关决定事项,督促落实政府领导批示、指示,负责协调和督促检查所辖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应急管理工作,协助政府领导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协调指导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应急保障、新闻发布和调查评估等工作。一言以蔽之,各级人民政府的应急办综合协调本行政区域内一切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突发公共事件中的微博治理工作也属于其综合协调的对象。

  目前,有些地方政府的应急办已经开通了官方微博,此举本身就是一种微博治理行为,同时也有利于微博治理的综合协调。比如,2012年5月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政府应急办开通了中国首个政府应急办官方微博——“广东省政府应急办微博”。该微博自开通以后,及时发布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定时宣传应急管理知识,为社会公众所关注,并获得广泛好评。2012年11月,广东省政府应急办印发实施了《广东省政府应急办微博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该微博由广东省政府应急办主办,广东省气象局协助管理,以“主动传播,互动服务”为宗旨,建立健全微博信息编发管理制度,规范信息采集、审核、编辑、发布、审查、跟踪、反馈等工作。广东省政府应急办微博发布的信息内容主要包括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突发事件情况通报、应急管理工作情况通报、应急管理知识等。[6]

  应该指出的是,对于突发公共事件的微博治理工作,党委宣传部、政府新闻办和政府应急办都是综合协调机构,都可以发挥综合协调职能。问题的关键在于,要建立三者之间的联动机制(若政府新闻办设于党委宣传部之下,则需要建立宣传部与应急办的相互联动机制),并实现资源共享,以使微博治理工作绩效最大化。

  在前述专门机构进行综合协调的基础上,也可以在各党政部门之间建立有关协调机制。2006年2月,中共中央宣传部、信息产业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教育部、文化部、卫生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商务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总参谋部通信部等16个党政军机构,共同研究制定了《互联网站管理协调工作方案》。该工作方案强调各部门要建立日常协调机制,切实加强网站管理中的沟通协调工作;落实网站管理职责,形成管理合力;理顺网站管理工作衔接流程,密切部门协作。微博作为互联网的一项技术应用,也属于党政有关部门对于网站进行管理的重要内容。因此,在突发公共事件中微博治理的综合协调工作,完全可以利用上述各部门所建立的“日常协调机制”。

  (三)职能部门的分工负责

  这里的职能部门是指各级政府机构的气象、水利、地震、环保、交通运输、卫生、公安等各个职能部门。前文已述,目前我国将突发公共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四种类型。不同类型的突发公共事件的日常应急管理工作依托于相应的专业管理部门。这四大类突发公共事件中的每一类都可以进一步细分,所细分的不同类型的突发公共事件由不同的政府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由于不同职能部门负责不同类型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因此各个职能部门也相应地负责通过官方微博或专设微博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治理。所谓的专设微博是指政府机构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而迅速开通的微博。此类微博的职能很明确:针对突发公共事件,发布有关权威信息,公布事件发展和处理进程,回应网友提问和质疑,及时澄清谣言,搜集网上舆情等。简而言之,就是专门协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悬浮照事件”期间四川会理县政府开通的微博、“钱云会事件”调查过程中浙江省乐清市公安局开通的“@平安乐清”等都属于为应对特殊的突发公共事件而开设的微博。在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完毕后,它们都进入了日常运作,行使正常官方微博的职能。

  目前政府职能部门通过官方微博或专设微博协助突发公共事件应对的成功案例已有一些。这里试举两例。

  第一个案例是山西省晋中市公安局对于官方微博的技巧性利用。2011年8月14日,中国移动的《手机早报》“国内新闻”栏目登载了标题为《男子陷传销 摆拍“砍手指”》一则新闻,介绍网友孙某13日在微博上称家人李某身陷山西晋中市一传销组织被砍了手指,孙某还配发了“砍手”图片,并@晋中市公安局求帮助。仅仅四个小时的时间,此条微博的直接转发量已经突破3万条,被网友以不同形式转发,关注总量迅速达到16.5万。一些网友对晋中市公安局提出质疑,甚至言辞激烈地进行批评,并公开在该局“微博”讨要“说法”。实际上,晋中警方在孙某公开发微博前两天,已经得知李某陷入传销组织的消息,但警方一直没有行动。

  8月13日下午4时许,网上人们的质疑声已一浪高过一浪。晋中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及时发出声音称,此事已经被转呈相关部门调查,并建议受害者家属将当事人的地点传过来,尽快拨打“110”求助。当日晚10时许,该案件被晋中警方侦破。随后,该情况马上在晋中市公安局官方微博